当前位置: 主页 > 信息公开 > 公告通知

IM电竞《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动绍兴建筑业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政

发布时间:2022-09-15 17:06:02 人气: 作者:admin

  IM电竞建筑业是我市支柱产业、富民产业之一。“十三五”期间,我市建筑业累计实现产值达31584.12亿元,占全省的25.9%左右,居全省第一,累计实现税收收入240.5亿元,建筑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及建筑业税收占全部税收比例均在8个点左右;累计获得“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等国家级奖项15个,获得“钱江杯”“白玉兰杯”等省级奖项195个,树立了“建筑强市”的品牌。

  在行业稳步发展的同时,我市建筑业也面临一些突出问题,行业发展瓶颈的掣肘愈发凸显,尤其是招投标模式、新型建筑产业化发展、建筑产业链、IM电竞企业转型升级、科技创新、市场拓展、产业工人培育等方面的问题亟待解决。根据全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有必要出台更有力的措施,促进建筑业产值进一步加快提升,为我市经济稳增长发挥更大的作用。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奋力打造产业创新升级,巩固提升建筑业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柱地位,以改革创新引领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彰显“绍兴建筑”品牌效应,打造成为全国建筑业发展排头兵,成为展示浙江省新型建筑工业化的“重要窗口”。

  第一部分主要目标提出产业发展树立新优势,行业治理能力实现新突破,建筑工业化实现新发展,绿色建筑迈上新台阶,品牌建设再上新高地,科技创新实现新跨越,产业队伍形成新方阵,质量安全保障创新新机制。到2025年,建筑业各项主要经济指标继续保持全国地级市前列,建筑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GDP)比重保持在8%以上,建筑业入库税收占全市入库税收保持在8%以上;市外市场占有率不断提高,百亿级省级市场保持在10个以上;培育500亿以上规模企业2家,100亿以上企业15家;培育30家以上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40%以上,钢结构建筑占装配式建筑比例达到40%以上,继续在全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完成高星级绿色建筑项目28个,完成超低能耗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近)零能耗建筑项目4个,持续开展绿色建筑示范区建设,建成一批高品质绿色建筑项目,创建一批节能低碳、智慧宜居的绿色建筑示范区。以主承建单位创建“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等国家级优质工程15个以上,“钱江杯”“白玉兰杯”等省级优质工程200个以上。建筑信息模型(BIM)、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智能建造等数字技术全面应用于建筑产业,政府投资项目智慧工地覆盖率达100%;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累计建成省级以上技术中心30家。全面推进建筑业数字化改革,搭建“智慧建设”平台,行业整体智治水平显著提升,培养一批建筑产业领域的高级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

  第二部分重点举措第一方面为完善政府组织模式,推动行业转型发展。第一条提出建立建筑市场信用评价体系,明确管理方式,适用范围及关联事项。第二条提出完善招投标管理制度,坚持择优和竞价相结合,合理选择招标模式,不断完善信用分在招标投标中的应用,探索推行合同网签和评标定标分离方法,倡导优先选择信用等级良好,信誉度高的企业。第三条提出推进“联合体”招投标模式,明确政府投资性项目实施“联合体”投标的占比。第四条提出推进工程总承包模式,适宜采用工程总承包的政府投资项目、国有资金占控股的项目全面实施工程总承包;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原则上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并宜采用总价合同。第五条提出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分层推行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积极培育全领域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

  第二方面为推广新型建造方式,促进建筑工业化发展。 第一条提出加快推进绿色建筑,明确新建民用建筑、公用建筑和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的绿色标准,积极推进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加大可再生能源应用,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建立绿色建材采信机制。第二条提出加快推进钢结构等装配式建筑,扶持一批精于钢结构等装配式建造方式的示范企业,大力发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适宜采用装配式结构的政府投资新建项目中优先采用钢结构等装配式建造方式。第三条提出加快推进装配化装修,培育一批设计、生产、施工一体化的装配式装修企业,政府性投资新建、改建公共建筑原则上采用装配化装修。

  第三方面为丰富产业发展模式,拉长绍兴建筑产业链。第一条提出打造建筑产业集群,整合咨询服务、建筑材料、建筑机械、建筑装备、技术研发、建筑施工等行业,打造贯穿整个建造过程的新型建筑产业园。第二条提出补齐行业短板,积极培育工程勘察综合甲级、工程设计综合甲级、工程监理综合甲级企业,发展建筑装备,在特种机械、成套装具等领域。第三条提出加快推进智能建造方式,积极开发、引进、IM电竞应用建筑机器人,推动建立智能建造基地,推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

  第四方面为擦亮“绍兴建筑”品牌,支持企业做优做强。第一条提出加快向现代企业转型,鼓励民营建筑业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和混合所有制改革,对出险的特级(综合资质)企业可开展相关试点。第二条提出做强龙头骨干企业,不断扶持企业做大做优做强,发挥专业优势带动专业领域发展,培育一批发展潜力较好的企业,大力发展建筑业总部经济,吸引市外优质建筑业企业来绍设立总部或区域中心。第三条提出加强工程领域转型拓展,贯彻建筑业企业资质新标准,鼓励特级企业参与轨道交通、机场设施、高速公路等大型基建,支持传统房建企业向市政、交通、水利等领域拓展;鼓励中小企业专业化发展。第四条提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持专业承包企业走“专精特新”道路,明确400万以下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五是提出支持工程质量创优,政府投资项目带头工程创优,明确创县级及以上优质工程数量占当年竣工项目比例不少于10%。

  第五方面为依托新技术、IM电竞新标准,推动企业创新发展。第一条提出推动企业科技创新,积极推进企业创建国家级、省级、市级技术中心,加大研发投入支持力度。第二条提出强化工程造价和标准管理创新,建立工程造价动态管理机制,健全价格信息预警机制,健全工程造价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加强技术标准和计价规则研究。

  第六方面为加大引进培育力度,构建现代产业人才队伍。第一条提出加快高级管理人才引育,积极培育引进建筑业企业新生代企业家和高技术管理人才。第二条提出加快向现代产业工人转型,加大对装配式建筑(装配化装修)等建筑工人培训,大力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建立建筑职业(工种)人工成本信息发布机制,引导企业将薪酬与技能等级挂钩。第三条提出加快产业工人培训基地建设,鼓励建筑业企业、高职院校和社会培训机构积极建设产业工人培训基地,培养一批综合素质高、专业能力强的产业工人队伍。

  第七方面为深入实施质量安全标准化,推进建筑业安全发展。第一条提出加快工程质量责任标准化,严格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完善质量责任溯源制度和工程质量缺陷责任保险制度,健全工程质量安全信用评价机制。第二条提出加快风险防控标准化,推进以行为规范化、管理程序化、场容场貌秩序化和防护定型化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标准化建设,深入实施建筑施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第三条提出加快整体智治标准化,深入实施质量安全管理智慧化、信息化、标准化工程,大力推广应用“物联网+互联网”技术和智能化设施设备。

  第八方面为实施“走出去”战略,帮助企业拓展市场。第一条提出积极开拓市外市场,深入实施“走出去”战略,加强与长三角地区优势建筑业企业合作,推动长三角一体化,积极拓展“珠三角”“成渝”都市圈。第二条提出减轻企业负担,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政府投资项目保证金上全面推行工程保函,大力提高其他投资项目工程保函覆盖率,扎实推进施工过程结算,政府投资项目进度款支付比例由80%提高到85%,明确工程款和人工费支付相关要求。第三条提出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加强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健全人工费动态调整机制和主材价格涨跌风险分担机制。第四条提出规范房建领域资金使用,强化对房建领域投标报价、合同管理、债券债务的检查及监管,规范对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保障房地产项目建设。第五条提出加强金融支持力度,鼓励设立建筑业专项转贷资金,防范资金借贷风险,减轻企业转贷负担,鼓励金融机构为建筑业企业提供特色、应收账款质押以及发行债券融资等金融服务。第六条提出加大税收支持力度,对建筑业企业增值税留抵税额,按规定予以退还,对企业职工教育经费、高层次人才引育等按相关税收政策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