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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催收!IM电竞绛县36名借款人身份信息被公示

发布时间:2023-09-15 12:34:27 人气: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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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维护健康金融秩序,保持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根据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我行将从即日起对不良、逾期、欠息进行公告催收,请借款人和担保债人珍爱信用记录,自觉履行还款义务,否则我行将依法追索,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2、本公告将不定期更新。若您已依约履行了还款义务,请联系办贷机构,我行将及时删除相关公告信息。

  4、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8月25日,积极与本行办贷机构联系,协商并归还所欠本息事宜,如在期限内仍未还清,绛县农商银行将进行依法起诉。

  李晋辉,绛县横水镇东外村人,身份证号1427311973****6313,于2019年8月5日在绛县农商银行借款5万元,积欠利息2.3万元,于2020年8月4日到期,请借款人自催收公告起15日内到绛县农商行山底支行确认并归还所欠本息。

  赵凯,绛县古绛镇岗底村人,身份证号1427312002****541X,于2021年06月19日在绛县农商银行借款5万元,积欠利息0.89万元,于2022年06月18日到期,请借款人自催收公告起15日内到绛县农商行山底支行确认并归还所欠本息。

  王豆豆,绛县横水镇乔寺村人,身份证号1427291993****3022,于2021年07月26日在绛县农商银行借款9.79万元,积欠利息1.3万元,于2022年07月25日到期,请借款人自催收公告起15日内到绛县农商行山底支行确认并归还所欠本息。

  李新新,绛县郝庄乡西郝村人,身份证号1427311984****5712,于2015年1月9日在绛县农商银行借款10万元,积欠利息9.01万元,于2016年5月20日到期,请借款人自催收公告起15日内到绛县农商银行郝庄支行确认并归还所欠本息。

  赵巨峰,绛县郝庄乡西郝村人,身份证号1427311988****2719,于2015年6月28日在绛县农商银行借款10万元,积欠利息7.7万元,于2016年5月20日到期,请借款人自催收公告起15日内到绛县农商银行郝庄支行确认并归还所欠本息。

  题宗峰,绛县郝庄乡西郝村人,身份证号1427311977****571X,于2012年12月26日在绛县农商银行借款9万元,积欠利息7.63万元,于2014年12月25日到期,请借款人自催收公告起15日内到绛县农商银行郝庄支行确认并归还所欠本息。

  张金骡,绛县郝庄乡闫庄村人,身份证号1427311966****5711,于2008年8月18日在绛县农商银行借款1万元,积欠利息1.62万元,于2009年8月18日到期,请借款人自催收公告起15日内到绛县农商银行郝庄支行确认并归还所欠本息。

  刘徐月IM电竞,绛县郝庄乡西牛坞人,身份证号1427311964****5750,于2014年7月22日在绛县农商银行借款9.73万元,积欠利息10.64万元,于2014年7月22日到期,请借款人自催收公告起15日内到绛县农商银行郝庄支行确认并归还所欠本息。

  董建文,绛县南樊镇中堡村人,身份证号1427311974****0936,于2010年12月14日在绛县农商银行南樊支行借款1.9万元,积欠利息1.4万元,于2011年12月10日到期,请借款人自催收公告起15日内到绛县农商行南樊支行确认并归还所欠本息。

  张小社,绛县南樊镇西堡村人,身份证号1427311964****0915,于2010年2月9日在绛县农商银行南樊支行借款2万元,积欠利息1.72万元,于2010年12月10日到期,请借款人自催收公告起15日内到绛县农商行南樊支行确认并归还所欠本息。

  刘东霞,绛县安峪镇仓丰村人,身份证号1427311983****2441,于2010年09月05日在绛县农商银行借款1.9万元,积欠利息1.51万元,于2011年09月04日到期,请借款人自催收公告起15日内到绛县农商行安峪支行确认并归还所欠本息。

  刘杨雷,绛县安峪镇仓丰村人,身份证号1427311981****2413,于2009年05月05日在绛县农商银行借款1.3万元,积欠利息0.68万元,于2010年05月04日到期,请借款人自催收公告起15日内到绛县农商行安峪支行确认并归还所欠本息。

  王金龙,绛县安峪镇孙王村人,身份证号1427311971****2431,于2007年12月21日在绛县农商银行借款5万元,积欠利息9.46万元,于2008年12月21日到期,于2010年04月29日在绛县农商银行借款7.57万元,积欠6.54万元,于2011年04月28日到期,请借款人自催收公告起15日内到绛县农商行安峪支行确认并归还所欠本息。

  亓园园,绛县安峪镇东三涧人,身份证号1427311983****2434,于2017年10月20日在绛县农商银行借款3万元,积欠利息0.84万元,于2018年10月19日到期,请借款人自催收公告起15日内到绛县农商行安峪支行确认并归还所欠本息。

  丁文玲,绛县安峪镇安峪村人,身份证号1427311962****2439,于2009年3月21日在绛县农商银行借款3.84万元,积欠利息4.8万元,于2010年3月20日到期,请借款人自催收公告起15日内到绛县农商行安峪支行确认并归还所欠本息。

  王红家,绛县横水镇南下吕人,身份证号1427311971****6314,于2014年2月27日在绛县农商银行借款8万元,积欠利息9.68万元,于2015年2月26日到期,请借款人自催收公告起15日内到绛县农商行山底支行确认并归还所欠本息。

  张专社,绛县横水镇爱里村人,身份证号1427311969****6312,于2014年05月21日在绛县农商银行借款10万元,积欠利息7.57万元,于2015年05月20日到期,请借款人自催收公告起15日内到绛县农商行山底支行确认并归还所欠本息。

  张新顺,绛县横水镇东山底人,身份证号1427311967****6318,于2013年08月11日在绛县农商银行借款10万元,积欠利息10.86万元,于2014年08月10日到期,请借款人自催收公告起15日内到绛县农商行山底支行确认并归还所欠本息。

  杨许顺,绛县横水镇东刘家人,身份证号1427311972****6318,于2014年12月9日在绛县农商银行借款10万元,积欠利息10.73万元,于2015年12月8日到期,请借款人自催收公告起15日内到绛县农商行山底支行确认并归还所欠本息。

  张守慧,绛县横水镇乔寺村人,身份证号****0014,于2016年11月19日在绛县农商银行借款7.9万元,积欠利息5.8万元,于2017年11月18日到期,请借款人自催收公告起15日内到绛县农商行山底支行确认并归还所欠本息。

  田月俊,绛县横水镇西灌底人,身份证号1427311960****6345,于2019年12月10日在绛县农商银行借款19.7万元,积欠利息9.3万元,于2020年12月9日到期,请借款人自催收公告起15日内到绛县农商行山底支行确认并归还所欠本息。

  李静,绛县横水镇东下吕村人,身份证号1427311991****4848,于2019年11月16日在绛县农商银行借款10万元,积欠利息4.7万元,于2021年11月15日到期,请借款人自催收公告起15日内到绛县农商行山底支行确认并归还所欠本息。

  徐明辉,绛县古绛镇南城村人,身份证号1427311982****0030,于2020年9月10日在绛县农商银行城关支行借款5万元,积欠利息1.87万元,于2021年9月9日到期,请借款人自催收公告起15日内到绛县农商行城关支行确认并归还所欠利息及本金。

  李良,绛县古绛镇南官庄村人,身份证号1427311987****6019,于2020年10月18日在绛县农商银行城关支行借款5万元,积欠利息1.77万元,于2021年10月17日到期,请借款人自催收公告起15日内到绛县农商行城关支行确认并归还所欠利息及本金。

  郝建卫,绛县古绛镇东关村人,身份证号1427311982****0010,于2019年9月26日在绛县农商银行城关支行借款5万元,积欠利息2.25万元IM电竞,于2020年9月25日到期,请借款人自催收公告起15日内到绛县农商行城关支行确认并归还所欠利息及本金。

  李军乐,绛县古绛镇西荆村人,身份证号1427311984****5417,于2019年5月4日在绛县农商银行城关支行借款2万元,积欠利息1.02万元,于2020年5月3日到期,请借款人自催收公告起15日内到绛县农商行城关支行确认并归还所欠利息及本金。

  柴朝峰,绛县古绛镇柴家坡人,身份证号1427311986****0014,于2020年8月24日在绛县农商银行城关支行借款8.5万元,积欠利息1.5万元,请借款人自催收公告起15日内到绛县农商行城关支行确认并归还所欠利息及本金。

  杨二勇,绛县古绛镇北乔野人,身份证号1427311985****0034,于2022年6月11日在绛县农商银行城关支行借款45万元,积欠利息4.05万元,请借款人自催收公告起15日内到绛县农商行城关支行确认并归还所欠利息及本金。

  蔡东东,绛县古绛镇南乔野人,身份证号1427311974****0346,于2021年5月15日在绛县农商银行城关支行借款10万元,积欠利息0.25万元,请借款人自催收公告起15日内到绛县农商行城关支行确认并归还所欠利息及本金。

  撖赵军,绛县古绛镇路村人,身份证号1427311982****3614,于2020年9月2日在绛县农商银行城关支行借款3万元,积欠利息0.21万元,请借款人自催收公告起15日内到绛县农商行城关支行确认并归还所欠利息及本金。

  宋晓飞,绛县古绛镇东关村人,身份证号1427311980****0016,于2020年8月6日在绛县农商银行城关支行借款2万元,积欠利息0.24万元,请借款人自催收公告起15日内到绛县农商行城关支行确认并归还所欠利息及本金。

  李普菊,绛县卫庄镇斜曲村人,身份证号1427311967****3621,于2020年6月9日在绛县农商银行借款8.35万元,现余额8.23万元,积欠利息1.67万元,于2021年6月8日到期,请借款人自催收公告起15日内到绛县农商行卫庄支行确认并归还所欠本息。

  陈东亮,绛县卫庄镇卫庄村人,身份证号****3611,于2020年2月29日在绛县农商银行借款9.7万元,现余额9.68万元,积欠利息2.08万元,于2021年2月24日到期,请借款人自催收公告起15日内到绛县农商行卫庄支行确认并归还所欠本息。

  李龙康,绛县卫庄镇雎村人,身份证号1427311977****3611,于2021年12月6日在绛县农商银行借款5万元,现余额4.99万元,积欠利息0.68万元,于2022年12月07日到期,请借款人自催收公告起15日内到绛县农商行卫庄支行确认并归还所欠本息。

  顾新民,绛县卫庄镇任村人,身份证号1427311962****361X,于2020年5月27日在绛县农商银行借款5万元,现余额5万元,积欠利息0.79万元,于2021年5月26日到期,请借款人自催收公告起15日内到绛县农商行卫庄支行确认并归还所欠本息。

  时艳军,绛县卫庄镇里册村人,身份证号1427311982****3619,于2019年8月27日在绛县农商银行借款2.99万元,现余额1.89万元,积欠利息1.3万元,于2020年8月26日到期,请借款人自催收公告起15日内到绛县农商行卫庄支行确认并归还所欠本息。